咨询电话 021-36322735
中文版  ENGLISH  
今天是
     ◇  
     ◇  
     ◇  
 
 
38项审计准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针对国际审计准则的新变化以及我国审计实务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中注协正在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全面修订。本次修订共涉及38项审计准则,在发布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稿后,收到了来自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协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以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反馈意见。从反馈意见总体情况看,各方对修订审计准则的做法表示高度肯定,认为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保持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动态趋同,体现了准则明晰化的要求,解决了当前审计实务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加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需要,同时也提出许多修改建议和意见。中注协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研究和论证,对审计准则作出了全面修改,并于今年6月将修改后的审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向会计师事务所定向征求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即是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完成的。

  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体系具有下列特点:

  一、提高准则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

  本次修订充分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的成果,对全部38项审计准则按照新的体例结构进行了改写。一是科学设定审计工作目标。每项准则都单设一章“目标”,明确提出注册会计师执行该准则时应实现的目标,发挥“目标”对审计工作的导向作用。二是明确审计工作要求。每项准则中都单设一章“要求”,“要求”是注册会计师实现目标的规定动作,统一以“注册会计师应当”表述。三是重塑结构。修订后的准则由“总则”、“定义”、“目标”、“要求”和“附则”等5部分构成。原审计准则中的解释说明材料作为应用指南。按照新的体例结构改写后的审计准则体系,有利于提高审计准则理解和执行的一致性,有利于监管机构开展更有针对性的监管工作。

  二、全面体现风险导向审计

  修订后的审计准则进一步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的思想,除修订核心风险审计准则外,对其他审计准则作出修改,将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全面彻底地贯彻到整套审计准则中。例如,对关联方、会计估计、公允价值、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等准则,强化重大错报风险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摆脱原来的审计程序导向思维;对函证、分析程序等准则,从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的高度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虑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这些程序;对特殊目的审计报告类准则,在描述注册会计师所做审计工作时强调风险导向审计思想等。本次修订后,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将充分体现到整套审计准则体系中的每一项审计准则中,避免了准则体系的内在不一致。

  三、增强识别舞弊风险的有效性

  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体现了先进实务,增强了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能力,提高了审计的有效性。特别是在关联方、会计估计和公允价值、集团审计等舞弊高发领域,修订后的审计准则既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又细化了对注册会计师的指导,要求注册会计师按照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合理运用职业判断,识别、评估和应对这些领域的舞弊风险。例如,《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在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担纲集团审计、对集团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工作的程度、如何了解和测试集团层面控制、如何检查合并过程、如何与分支机构审计人员实现有效沟通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四、加强与治理层的有效沟通

  公司治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在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两者在对管理层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监督方面具有共同的关注点。基于这一点,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一方面规范了治理层在监督财务报告中的职责和作用,明确管理层与治理层在财务报告方面的不同职责;另一方面,要求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质量的看法、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错报、违反法规行为、舞弊等及时与治理层沟通,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向治理层和管理层恰当通报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值得治理层和管理层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五、增强对小型企业审计的相关性

  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取消了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而是在每项应用指南中增加了“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部分,显著增强了对审计小型企业的指导力度,有效提高了审计准则的适用性。一是更加强调运用职业判断,着重于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解决问题,而非细化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具体审计程序。这为注册会计师根据小型企业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提供了基础。二是针对中小型企业的组织结构和商业交易相对简单的特点,多次强调小型企业审计在总体上相对简单易行,并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三是针对如何以有效率和效果的方式执行审计工作,从如何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组织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等方面,为小型企业审计提供详细的指引。

  六、保持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修订后的审计准则保持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在审计准则的内容上,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充分采用了国际审计准则所有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程序,在审计的目标与原则、风险的评估与应对、审计证据的获取和分析、审计结论的形成和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设定等所有重大方面,与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

  更多请参阅: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返回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08号景鸿大厦9楼H座
联系方式:021-36322735
传真:021-36322735-817
邮箱:wuwx@dm-cpa.net 网址:www.dm-cpa.net
邮政编码:200235工作时间:9:30-18:00
沪ICP备170449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