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记者30日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将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统一为13%,该公告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这份名为《关于干姜、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指出,干姜、姜黄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中农业产品的范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其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根据《公告》,干姜是将生姜经清洗、刨皮、切片、烘烤、晾晒、熏硫等工序加工后制成的产品。姜黄包括生姜黄,以及将生姜黄经去泥、清洗、蒸煮、晾晒、烤干、打磨等工序加工后制成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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