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署对大型央企财务收支的审计中,涉及部分央企重要控股子公司的上市公司。近日,中国建筑、海油工程、大唐发电等多家上市公司集中披露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的涉及大股东或公司的相关问题,包括资产收购程序不规范、赔偿款和违约金收取不及时等。
今日,大唐发电披露,审计署于2010年内对大股东大唐集团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公司作为大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接受了审计,发现在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问题。2009年,公司对部分关停发电机组及其备件和部分固定资产延迟转固而引至前期低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少提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8047万元、1467万元、441万元。对此,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作期初数调整,上述事项已于今年3月23日公告。
此外,审计还发现以往年度出现的问题。2008年,大唐发电在未完成资产评估的情况下,以6.2亿元的协议价,收购青海真兴电力有限公司股权;2007年,公司违反与德国鲁奇公司的合同约定自行采购设备,涉及金额6462.79万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71.55万元;同年,公司在克旗电厂项目未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情况下,提前与哈尔滨汽轮机厂等单位签订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锅炉采购协议,并支付预付款2.18亿元。公司对上述行为都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措施。至于克旗电厂项目预付款,已与设备供应商协商解决,设备供应商同意合同暂停执行并退还设备预付款,而公司将继续推进该项目前期工作。
在大唐发电之前,本周已有中国建筑、海油工程发布了类似公告。中国建筑4月19日公告,经审计署审计,控股股东中建总公司2009年度在合并报表、收入确认、缴交税金等方面存在问题。这些问题对中建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多计资产1.5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5%;多计负债0.6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09%。公司称,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涉及的有关问题,并按审计署的要求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对涉及财务处理的有关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和妥善处理。
而4月20日,中海油旗下的海油工程也披露了相关事项。审计指出,上市公司在某些建设项目的物资采办管理和工程开工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在赔偿款和违约金的收取上不及时。对于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整改,加强了采办和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并已收回部分赔偿款和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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