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实行的会计准则是于2006年2月1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正式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ASBE),这一准则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基本涵盖了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大部分内容。新会计准则体系除小部分事项根据中国情况予以特别处理外,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由于部分代表处或外资公司出具的财务报告不仅需要用于在中国业务的经营管理和报税,还需要提供给母公司,同母公司的报告准则一致,便于母公司掌握国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并统一管理。鉴于客户的需求,我们可以提供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迅速快捷,保证质量,使你安心。